劳资科工作职责
 
时间:2015-07-06 00:00:00   点击:

1.负责学校教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变动与审核;

2.负责学校教职工福利发放、加班费、探亲费的审核工作;

3.负责享受国务院津贴和省政府津贴人员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各类津贴及各类课时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中当年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考核、评优评先相关工作及实施奖惩相关工作;

7.负责江西省人社厅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表、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信息统计报表,工资福利报表、留学回国人员统计报表、江西人才表、昌北经开区劳动情况报表等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8.负责学校工勤人员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的布置和上报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中抚恤费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10.负责学校合同制工人、人事代理人员、校本部临时用工人员“保险费用” 的缴纳、校本部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核拨工作;

11.负责学校合同制工人、人事代理人员、校本部临时用工人员的劳动监察年审、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教职工残疾人员的年审工作;

12.负责工伤人员的申报和伤残鉴定的申报工作;

13.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系统的录入维护工作;

14.完成工作材料的归档及日常工作;

15.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创新探索的研究;

16.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