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审,“教授二级岗位”申报以及全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定职工作。
2.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遴选与考核、“百千万人才”的遴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的招聘与考核工作;负责“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考核工作。
3.负责全校的岗位设置工作。
4.负责“首席教授”的遴选、聘任和考核工作。
5.负责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报批以及学费报销等工作。
6.“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7.负责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各类教师管理规定的起草、修订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和各单位年度教分的汇总统计作。
1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的制作和发放。
1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