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组织人事干部行为准则》
 
时间:2014-04-08 00:00:00   点击:
 

江西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带头树立公道正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政治理想坚定。切实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努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宗旨意识牢固。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服务群众,造福师生。热忱为师生、为党员干部服务,用心办实事,尽心竭力解决难题,主动热情,谦虚谨慎,待人谦和诚恳。防止简单生硬、推诿拖拉。用自己的模范行动维护组织人事部门“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的形象。

第三条  勤政务实敬业。坚持以党的教育事业和师生利益为重,勤学多思,增强本领,刻苦钻研业务,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抓实干,善于谋划,敢于开拓,长于操作,善搭人桥,甘当人梯,不敷衍塞责,不争名图利,不患得患失。切实改进作风,注重深入调研,倾力破解难题,讲求实招实效。

第四条  秉公办事,敢于担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保守秘密,不为人情所缚,不为歪风所扰,守好门、把好关,说公道话。

第五条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警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廉政准则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等要求。恪守职业道德,洁身自重,克勤克俭,不嫉贤妒能,不以权谋私。

第六条  强化学风,以学明道立德精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注意党的知识、工作业务的学习,弘扬“安专迷”精神,善于在实践中学,在钻研中学,努力做本职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和“多面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