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因私出国(境)报告及护照管理工作,现对《江西财经大学处(院、所)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证件管理申报表》部分内容作了调整。其它要求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私出国(境)报告及证件管理的通知》(组织字〔2015〕6号)执行。
附:江西财经大学处(院、所)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证件管理申报表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2日
因私出国(境)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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