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7 00:00:00   点击: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赣才办字〔20157号文件,见附件1),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人才工作氛围,按照《关于开展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赣才办字〔2014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2),现就开展第二批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类示范点,省属高校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全省评选20个左右。申报的示范点需符合《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六有”条件。

1、党管人才有保障。在组织保障方面,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人才工作不少于2次,人才工作机构健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制度保障方面,建立科学的人才开发机制,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的措施完善有力,人才的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健全。在经费保障方面,设立本单位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滚动使用。

2、人才建设有规划。制订和实施本单位人才工程或计划,年度人才工作目标明确,指标量化,责任到位,操作可行。

3、人才服务有载体。定期组织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举办学术报告、讲授示范课、提供致富信息、现场咨询指导和传授新技术、新知识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技术指导、服务基层、关注民生、奉献社会中的作用。

4、人才活动有阵地。积极组织人才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创新和创优活动,注重发挥各类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设立人才学习交流的平台,人才开展工作、举办活动有专门场所。

5、人才示范有特色。加大对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服务、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力度,探索人才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人才工作有亮点、有优势,是看有形象、说有经验、做有榜样的示范样板和先进典型。

6、人才工作有成效。在人才引进培养上成效显著,人才数量较多、质量较高,人才集聚具有示范性优势;在人才使用上成效明显,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良好,人才创新创业氛围浓厚。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江西省人才工作示范点申报表》(样表见附件3),并将“六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作为附件一并形成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报送《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材料1份到人事处人事科(南区综合楼七楼706室,83816614),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由我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并在申请书“审核单位意见”栏签署学校党委审核意见。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630

2、评审及程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评定,经实地考察并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示范点。

3、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保质保量,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才办字〔20157号)

2.《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才办字[2014]4号)

3.《第二批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5615

 第二批省级人才工作示范点申报附件.zip